禁毒策划书

时间:2024-07-09 18:34:24
禁毒策划书

禁毒策划书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我们又有了新的工作内容和新的工作目标何不赶紧趁现在写写策划书。那么策划书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毒策划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毒策划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6·26”国际禁毒日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我镇禁毒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我镇决定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中小学生、社区闲散青少年、外来员工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开展禁毒公开宣誓签名游行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高潮,进一步提高全民的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民禁毒的工作氛围,深入推进禁毒专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我镇成立“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由李伟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新辉、李庆文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统筹指挥、情况综合。

三、活动安排

(一)内容:举行禁毒公开宣誓签名游行大会

(二)时间:初定6月25日上午9:00时

(三)会场:白花中学

(四)主持:田建容镇长

(五)参加人员:

1、镇领导班子成员

2、镇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3、镇属部门全体干部职工

4、村(社区)两委会全体干部

5、重点村(长沥、联丰、居委、夏竹园、田屋、坦塘、西山、明星、莆田、福田)各村民小组长

6、学校学生(镇中心小学、第二小学五、六年级学生;白花中学、联进中学初一、初二学生)

(六)活动议程:

1、游行:联进中学(起点)——白花中学(终点)

注:联进中学师生(第一方阵)先从本校出发;镇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镇属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会全体干部(第二方阵)在镇政府集中出发;白花中心小学、白花二小师生(第三方阵)在二小集中出发;白花中学师生则在本校集中。三个方阵先后出发,一个接一个,待三个方阵汇合后,沿平深公路向白花中学方向行进。

2、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老师代表、村干部代表依次发言。

3、何书记作动员讲话

4、进行誓师活动(由主持人领誓)

5、进行签名活动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这次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准备充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特成立活动筹备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伟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黄新辉、党政办主任李庆文同志担任,成员由白花派出所所长林主强、太阳坳派出所所长何伟光、交警中队队长冯俊军、交管所所长田添洪、白花中学校长张中明、联进中学校长严锦东、白花中心小学校长张惠光、第二小学校长许伟忠、白花卫生院院长彭育志及供电公司经理刘汉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活动筹备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会务组

组长:李庆文

副组长:黄新辉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人员安排、会务组织等工作。(通知县电视台拍摄)

(二)资料组

组长:黎林钦

成员:黄驷锐、胡靖宇、余婧娜

工作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录像、拍照。

(三)保卫组

组长:林主强

副组长:何伟光、冯俊军、田添洪

成员:白花派出所、太阳坳派出所、白花交警中队干警、白花交管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道路交通以及会场秩序等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罗冠炎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卫生院、供电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党政办职责:负责车辆调度、参会人员车辆摆放、水等

供电公司职责:负责电力保障

卫生院职责:负责卫生应急

(五)物资组

组长:陈晓锋

成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固定禁毒宣传牌、横额、签名幅、旗子、誓词、笔等物料的准备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的禁毒工作形势,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各自的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好队伍参加大会。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各部门、各中小学校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密切配合,保证签名游行活动有声有色、有序圆满地进行,推动我镇禁毒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认真研究部署,整合各方力量,为禁毒集中教育活动开展营造氛围和声势。镇综治办负责制定具体方案,组织督促协调各单位的筹备工作和组织镇府机关、镇属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大会;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负责整个活动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镇宣传办负责进行宣传报道;各有关中小学负责组织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大会。

  禁毒策划书 篇2

村民朋友们:

在当今的世界里,在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上,生命与死亡同在,正义与邪恶同舞,毒品、赌博这两场世纪之患时时威胁着我们的生活。面对一个个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毒品之祸、赌博之风吞噬,我们深感忧虑和痛心;面对毒品、赌博带来的亲情丧失、经济贫困、违法犯罪等困扰家庭、危害社会、威胁中华民族未来的问题和灾难,我们倍感肩上责任的重大。远离毒品、拒绝赌博、严防不良文化。为此,我们向全村广大村民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广大村民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禁毒、禁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拒毒、拒赌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毒、防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抵御毒品、赌博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自觉树立以“拒毒拒赌,从我做起”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到禁毒、禁赌斗争来。广大村民要深刻认识到毒品、赌博的危害性,从自我做起,不仅要做到远离毒品、远离赌博,同时要注重学习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历练品格,强健体魄,积极

参与有益身心健康文体活动,养成高尚的情趣、良好的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此处隐藏16400个字……、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毒品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毒品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毒品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毒品不满二百克、毒品或者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找不良少女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不务正业、嗜赌成性、屡教不改、以赌博诈取钱财为常业或副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上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湖南省禁止赌博条例》

第二条 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赌博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 公安机关是查禁赌博的主管机关,负责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禁止赌博的工作,依法查处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第六条 公民有权劝阻、举报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对举报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赌博的有功人员,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措施。在本单位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本单位参加赌博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民、居民和暂住人员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在辖区内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教育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条 旅馆、饭店、舞厅、酒吧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为赌博提供条件。发现赌博活动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条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查获的赌资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非法所得,一律没收。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无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

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法律规定了娱乐场所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资格,以及义务,怎么来提高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呢?《禁毒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都有阐述,一是做好相关的宣传,张贴禁毒宣传画,悬挂禁毒警示标牌,摇放禁毒宣传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安装必要的电视监控设备。

第二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所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非法持有毒品的;

3、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4、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包庇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2、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3、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

4、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经营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条规定的“娱乐场所”,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泛指与毒品有关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如违法销售、买卖、运输、非法持有、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引诱、胁迫、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等等。本条规定了两种追究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的情况:一是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如有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为了招揽顾客、牟取暴利等目的,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贩卖、运输、向他人提供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还有的从业人员本身就是吸食、注射毒品的瘾君子;二是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这里所说的提供条件主要是指虽然本人不直接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但为进行毒品违法犯罪的人员提供场所、通风报信以及对毒品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不予制止、不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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